為協助您規劃容量並避免服務中斷,Cloud Logging 會對 API 要求、儲存空間和資源設定套用配額和系統限制。您可以要求提高大多數配額,但系統限制是固定的,無法變更。
Logging 配額和用量限制
下表列出 Cloud Logging 的用量配額和限制。一般來說,您可以要求提高配額。但無法變更限制。
部分項目會列為依專案列出,但附註指出該項目也適用於帳單帳戶、資料夾和組織,且不具階層結構。舉例來說,如果機構中有多個 Google Cloud 專案,則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最多可設定 200 個接收器;在同一個機構中,您也可以在機構層級設定最多 200 個接收器。
| 類別 | 限制的最大值或 初始配額值 |
附註 |
|---|---|---|
LogEntry 的大小 |
256 KiB | 這項限制為約略值,是根據內部資料大小計算,而非實際的 REST API 要求大小。無法增加。 |
| 稽核記錄項目的大小 | 512 KiB | 無法增加。 |
| 標籤數量 | 每LogEntry 64 個 |
無法增加。 |
LogEntry 標籤鍵長度 |
512 B | 寫入相關聯的記錄項目時,Cloud Logging 會截斷過大的標籤鍵。無法增加。 |
LogEntry 標籤值的長度 |
64 KiB | 寫入相關聯的記錄項目時,Cloud Logging 會截斷過大的標籤值。無法增加。 |
| Logging 查詢語言查詢的長度 | 20,000 個字元 | 無法增加。 |
| 查詢擴展 | 200 個 bucket | 這項限制是指可能包含資源記錄項目的 bucket 數量上限。詳情請參閱「查詢傳回錯誤」。無法增加。 基於效能考量,請盡量減少記錄檔 bucket 的數量,並在單一區域中建立記錄檔 bucket。如果您經常需要查詢來自不同資源的記錄項目,建議將記錄項目轉送至幾個集中化記錄檔 bucket。 |
| 接收器數量 | 每項 Google Cloud 專案 200 個 | 可提高至 4,000。 這項配額也適用於帳單帳戶、資料夾和組織,且不具階層結構。 |
| 接收器「包含」篩選器的長度 | 20,000 個字元 | 無法增加。 |
| 接收器排除篩選器的長度 | 20,000 個字元 | 無法增加。 |
| 排除篩選器數量 | 每個接收器 50 個 | 無法增加。 如果需要超過 50 個排除篩選器,請調整包含篩選器。 |
| 記錄檔 bucket 數量 | 每項 Google Cloud 專案 100 個 | 可提高至 2,500。 這項配額是指可能包含資源記錄項目的 bucket 數量上限,包括待刪除的 bucket。 這項配額也適用於帳單帳戶、資料夾和組織,且不具階層結構。 如果提高記錄檔 bucket 數量上限,使用者體驗可能會降低,因為預設記錄範圍無法納入專案中的所有記錄檔 bucket。 |
| 自訂索引欄位數量 | 每個記錄檔 bucket 20 個 | 無法增加。 Cloud Logging 支援全文索引。因此,我們不建議您定義自訂索引。 |
| 記錄檢視數量 | 每個記錄檔 bucket 30 個 | 單一記錄 bucket 最多可增加至 1,000 個記錄檢視。 如果提高記錄檢視數量上限,使用者體驗可能會降低,因為預設記錄範圍無法包含專案中的所有記錄檢視。 |
| 可儲存在記錄檔值區的最早時間戳記 | 取決於記錄檔 bucket 的保留期限。 | 如果是採用預設保留期限的自訂記錄檔 bucket,這個值會是過去 30 天。 Logging API 接受時間戳記較舊的記錄項目,並將這些記錄項目轉送至接收器目的地。不過,如果時間戳記較舊的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檔 bucket,則不會儲存。 |
| 可儲存在記錄檔 bucket 的未來時間戳記 | 最多 1 天 | Logging API 會拒絕時間戳記超過未來 1 天的項目,並傳回 INVALID_ARGUMENT 錯誤。無法增加。 |
| 每項資源的記錄範圍數量 | 100 | 可提高至 10,000。 |
| 記錄範圍內的記錄檢視和專案數量 | 100 | 建議您盡可能在記錄範圍中列出記錄檢視,而非專案。列出記錄檢視畫面可縮短查詢時間,並更清楚瞭解正在查詢哪些記錄項目。 |
| 記錄範圍內的專案數量 | 5 | 建議您盡可能讓記錄範圍列出記錄檢視,而非專案。記錄檢視可以位於不同的專案中。 |
| 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的分析檢視表數量上限 | 100 | 無法增加。 這項功能目前為公開預先發布版。 |
| 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在各區域的分析檢視表數量上限 | 50 | 無法增加。 這項功能目前為公開預先發布版。 |
| 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中,可儲存分析檢視表的區域數量上限 | 10 | 無法增加。 這項功能目前為公開預先發布版。 |
Logging API 配額與限制
使用 Logging API 時,須遵守下列限制。您可以要求變更 Logging API 配額和限制。如需操作說明,請參閱本頁的「要求變更 Cloud Logging API 配額」一節。
如要查看 API 配額,請前往 API 資訊主頁,選取 API,然後選取「Quotas」(配額)。
| 類別 | 限制或 初始配額值的最大值 |
附註 |
|---|---|---|
| API 頁面權杖的有效期限 | 24 小時 | 無法增加。 |
| 開啟的即時追蹤工作階段數量 | 每項 Google Cloud 專案 10 個 | 無法增加。 這項限制也適用於帳單帳戶、資料夾和組織,且不具階層性。 |
| 傳回的即時追蹤項目數量 | 每分鐘 60,000 | 無法增加。 |
| 受限制欄位數量 | 每個值區 20 個 | 無法增加。 |
| 受限制欄位的大小 | 800 B | 無法增加。 |
entries.write 要求的大小 |
10 MB | 無法增加。 |
各區域的entries.write要求比率 |
在 asia-east1、asia-northeast1、asia-southeast1、asia-south1、europe-west1、europe-west2、europe-west3、europe-west4、us-central1、us-east4、us-west1 區域中,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每分鐘 4.8 GB
在所有其他區域中,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每分鐘 300 MB |
您可以要求提高配額。 這項配額也適用於帳單帳戶、資料夾和組織,且不具階層性。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些配額,請參閱「 各區域的擷取配額」。 使用排除篩選器不會降低寫入要求的頻率,因為記錄項目是在 |
entries.list要求數量 |
每分鐘 60 次,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 | 無法增加。 這項限制也適用於帳單帳戶、資料夾和組織,且不具階層性。 如要查詢大量記錄,建議使用 BigQuery API。如要移轉大量記錄,建議使用記錄檔接收器或複製記錄項目。 |
單一 entries.write 指令中不同資源名稱的數量 |
1000 | 無法增加。 記錄項目的 |
| 每分鐘控制要求數 | 600 | 無法增加。 這項配額適用於管理和設定 API 要求。這項指標包含每日控制要求配額中的所有要求,以及刪除記錄或管理資源的要求,例如記錄檔 bucket、記錄檢視、記錄檢視的 IAM 政策、記錄範圍和記錄指標。 |
| 每日控制要求 | 每項 Google Cloud 專案 1,000 個 | 無法增加。 這項配額適用於建立及更新排除項目和接收器的 API 要求。 |
單一entries.list要求中的 Google Cloud 專案或其他資源名稱數量 |
100 | 無法增加。 |
| 並行複製作業數量 | 每項 Google Cloud 專案 1 個 | 無法增加。 這項限制也適用於帳單帳戶、資料夾和組織,且不具階層性。 |
| 匯出至 Pub/Sub 主題的頻率 | 每分鐘 60 GB (依定義接收器的 Google Cloud 專案、資料夾或組織計算) | 您可以提交支援要求,提高配額。配額增加與否取決於 Pub/Sub 的可用性。 如果匯出速率超過配額,系統會將錯誤記錄在記錄項目中。摘要欄位會指出接收器設定錯誤,錯誤代碼則會列為 如需疑難排解資訊,請參閱「接收器的配額問題」。 |
各區域的擷取配額
為提高隔離程度,並保護區域資源免於因擷取過多資料而超載,Cloud Logging 配額會限制每個Google Cloud 專案寫入擷取區域的資料量。
下表列出各區域的預設配額:
| 擷取區域 | 預設值 |
|---|---|
asia-east1、asia-northeast1、asia-southeast1、asia-south1、europe-west1、europe-west2、europe-west3、europe-west4、us-central1、us-east4、us-west1
|
每分鐘 4.8 GB (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 |
| 所有其餘區域 | 每項 Google Cloud 專案每分鐘 300 MB |
區域配額的預設值超過大多數使用者的擷取量。不過,如果專案在配額強制執行前六個月或更長時間內,從某個區域擷取的資料量接近或高於預設配額,則初始配額會自動一次性增加。因此,您的配額可能會高於上表中的預設值。如要瞭解如何查看配額,請參閱「查看 Cloud Logging API 配額」。
如果超出區域配額,Cloud Logging API 的寫入要求可能會遭到拒絕,並顯示「資源已用盡」錯誤訊息。如需避免超出配額的建議,請參閱「管理及監控 Logging 配額」。
查看 Cloud Logging API 配額
如要查看 Cloud Logging API 配額,請按照下列步驟操作:
-
在 Google Cloud 控制台,前往「Quotas & System Limits」(配額與系統限制) 頁面:
前往「Quotas & System Limits」(配額與系統限制)
如果您是使用搜尋列尋找這個頁面,請選取子標題為「IAM & Admin」(IAM 與管理) 的結果。
- 篩選 Cloud Logging API 服務的配額清單。
要求變更 Cloud Logging API 配額
如要判斷是否能使用 Google Cloud 控制台,要求提高或降低 Logging API 的配額限制,請前往「Quotas & System Limits」(配額與系統限制) 頁面,搜尋您感興趣的配額。
- 如果配額已列出,您可以使用該頁面要求變更限制。如要瞭解這些步驟,請參閱「查看及管理配額」。
- 如果頁面中未列出配額,或您要求更新配額時收到
Edit is not allowed for this quota錯誤訊息,請與 Cloud Customer Care 聯絡,要求變更配額。您必須先啟用Google Cloud 專案的計費功能,才能在 Google Cloud 控制台編輯配額。
管理及監控 Cloud Logging API 配額
為避免因超出配額而導致服務中斷,您可以採取下列做法:
充分運用 entries.list
entries.list 的預期用途是搜尋相符的記錄。這個方法不適用於大量擷取記錄項目。如果您經常耗盡 entries.list 配額,請考慮下列選項:
請確保您有效使用 Cloud Logging API。詳情請參閱「最佳化 API 用量」一文。
如果您事先知道要分析的記錄項目超過
entries.list配額,請設定記錄檔接收器,將記錄檔匯出至支援的目的地。
- 如要分析 Logging 以外的記錄項目,您可以追溯複製 Logging 中已存在的記錄項目,並將其複製到 Cloud Storage bucket。將記錄複製到 Cloud Storage bucket 後,您就能與 Logging 以外的稽核人員共用記錄項目,並在 Cloud Storage 中執行指令碼。
如要在 Logging 匯總及分析記錄項目,請將記錄項目儲存在記錄檔 bucket,然後升級該記錄檔 bucket,以便使用 Observability Analytics。如要瞭解這些步驟,請參閱「設定記錄檔 bucket」。
Observability Analytics 可讓您使用 BigQuery 標準 SQL 查詢記錄項目。
記錄指標
這個項目僅適用於 Google Cloud Observability 從記錄資料 (記錄指標) 衍生的指標資料。本節不適用於 Google Cloud 服務或應用程式寫入的指標資料。
使用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時,須遵守下列限制。除了指標描述元的數量外,這些限制都是固定的,無法增加或減少。
| 類別 | 最大值 |
|---|---|
| 標籤數量 | 每項指標 10 個 |
| 標籤值的長度 | 1,024 B |
| 標籤說明的長度 | 800 B |
| 篩選器長度1 | 20,000 個字元 |
| 指標描述元長度 | 8,000 B |
| 指標描述元數量 | 每個 Google Cloud 專案 500 個2 |
| 有效的時間序列數量3 | 每項指標 30,000 個4 |
| 直方圖值區數量 | 每個自訂分布指標 200 個 |
| 資料保留 | 請參閱「Cloud Monitoring:資料保留」 |
1 每個記錄指標都包含篩選器。如果記錄項目符合篩選條件,系統就會計算該記錄項目。篩選器是使用 Logging 查詢語言定義。
2 這項限制也適用於帳單帳戶、資料夾和組織,且不具階層性。
3 如果您在過去 24 小時內將資料點寫入時間序列,該時間序列即為有效。
4 系統會限制每個受監控資源的有效時間序列數量,上限為 1,000,000 個。如果是專案層級的記錄指標,資源是由記錄項目中的資源定義。如果是值區範圍記錄指標,資源為 logging_bucket。達到上限後,系統會限制資源的指標資料。您可以降低記錄指標的基數,減少時間序列數量。
稽核記錄
下表列出稽核記錄的大小上限。這些值可協助您估算接收器目的地所需的空間。
| 稽核記錄類型 | 大小上限 |
|---|---|
| 管理員活動 | 512 KiB |
| 資料存取 | 512 KiB |
| 系統事件 | 512 KiB |
| 政策拒絕 | 512 KiB |
記錄保留期限
無論記錄檔 bucket 包含哪些類型的記錄檔,或是否從其他位置複製,都適用下列 Cloud Logging 保留期限:
| 值區 | 資源 | 預設保留期限 | 自訂保留 |
|---|---|---|---|
_Required |
專案、資料夾、組織 | 400 天 | 無法設定 |
_Default |
資料夾、組織 | 30 天 | 無法設定 |
_Default |
專案 | 30 天 | 可自行設定 |
| 使用者定義 | 專案 | 30 天 | 可自行設定 |
對於 _Default 和專案中的使用者定義記錄檔 bucket,您可以將 Cloud Logging 設為保留記錄檔 1 天到3650 days。如要瞭解如何設定保留規則,請參閱「設定自訂保留」。
如要將資料夾或組織的記錄項目儲存超過 30 天,請建立記錄檔接收器,並將這些記錄項目轉送至專案中的記錄檔 bucket。
定價
如要瞭解定價資訊,請參閱「Google Cloud Observability 定價」頁面。如果您將記錄資料轉送至其他 Google Cloud 服務,請參閱下列文件: